(2014年10月21日楚天都市報訊)懷孕期間查出腫瘤,是堅持分娩后再處理,還是終止妊娠立即治療?這是令人十分頭痛的事情。
28歲的徐女士在孕期持續出現左膝關節腫痛,甚至一度出現骨折,她一直咬牙堅持,并未檢查和治療。分娩后僅20天,徐女士被診斷患有良性骨巨細胞瘤,隨后住進省腫瘤醫院,接受了左股骨下段瘤段截除加人工關節置換術,術后經積極功能鍛煉恢復良好。“徐女士由于妊娠致使腫瘤加速進展,甚至出現病理性骨折,喪失了局部切除的最佳時機。”該院胸骨軟組織外科副主任醫師王華斌介紹,如果徐女士身體出現問題后及時終止妊娠,就不用置換關節,僅用局部切除加骨水泥修補就可以治療。
針對與徐女士類似的妊娠期合并腫瘤患者,王華斌提醒說,這種情況并不罕見,但對醫生而言確實是比較棘手的問題。不少孕媽媽在合并腫瘤時,由于早期癥狀不明顯,病情易被忽視,而孕期因為激素水平高、血流豐富等因素,可能導致腫瘤的加速增長以及早期播散。與此同時,腫瘤也會對妊娠、胎兒及分娩產生影響,給母嬰健康帶來危害。
那么,孕媽媽們該如何正確對待孕期腫瘤呢?王華斌認為,孕前一定要體檢,對小病不要忽視,積極治療;孕中發現腫瘤要配合醫生選擇最佳治療方式,把握最好治療時機,必要時根據腫瘤情況終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