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0日楚天金報報道)“大夫,我看到浙江有位醫學博士放棄了患癌父親的治療,我母親還有化療的必要嗎?”昨日,一位劉姓患者的家屬咨詢湖北省腫瘤醫院副院長、胃腸泌尿外科主任、主任醫師張克亮。
不久前,浙江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博士陳作兵放棄醫治晚期癌癥父親的新聞,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尤其在癌癥患者及家屬中產生了影響。對此,張院長認為,癌癥是否有治療價值因人而異,由于患病部位及病理類型不同、分期早晚不同、患者本身身體狀況差別、對于治療手段敏感度差異等等,治療方法也有很大差別。浙江陳博士的父親年近八旬,身患惡性腹膜間皮瘤,已是晚期且廣泛轉移,他并非一開始就放棄治療,而是進行了小劑量腹腔化療,最后才放棄。劉先生的母親60多歲,患的是中期小細胞肺癌,身體條件還可以,對化療敏感度很高,如果放棄治療很可惜。
張院長說,對于早中期腫瘤患者,他建議首選配合積極的治療手段如手術、放化療,同時配合其他手段減輕治療中的不適感,事實證明90%以上的早期患者是可以治愈的。對于癌癥晚期患者,會建議以姑息治療為主,減輕癥狀、帶瘤生存,在提高生命質量的前提下盡量延長生存時間,讓他們同樣保持生命的尊嚴。
張院長說,浙江陳博士的父親放棄治療僅僅是出于陳老先生個人的意愿,作為個案而言值得尊重,但過分宣揚這種放棄,對于那些樂觀治療的腫瘤患者而言未免太不公平。